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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教室管理意见
2012-10-19 00:00   审核人:


新乡学院教室管理意见

(院政办字〔2011〕23号)

教室是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现就教室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教室的管理必须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学生的学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教学和学生学习。

二、教室分类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和方便学生的学习,教室分为公共教室和专业教室。其中公共教室67个,专业教室198个。

三、教室分配

公共教室由教务处统一掌握,主要用于全校公共课的课堂教学。专业教室就近相对固定到各院系,由院系掌握,主要用于本院系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课堂教学及学生活动。

四、教室的管理

(一)责任划分

1.各院系负责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爱护教学楼和教室的环境卫生,负责文明教室的创建和教室黑板、桌凳等维修需求情况的上报。

2.教室管理科主要负责教学楼的安全、教室内和公共卫生保洁、维修、水电保障、开关门、粉笔、黑板檫的配发。

3.各专业教室的维修。各院系在每年的5月30日前,将所需要维修的情况报到教室管理科,教室管理科报后勤管理处汇总上报学校同意后,将维修任务下达给后勤总公司,后勤总公司利用每年的暑假对全校所有教学楼的教室进行集中维修。特殊情况需临时维修的,各院系可将需维修的教室编号、物品名称及时报到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视情况安排后勤总公司及时进行维修,以保证正常教学不受影响。

(二)借用管理

学校所有教室主要用于保证教学和学生活动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影响教学和学生的活动,如有特殊需要借用的必须坚持有偿使用和严格的审批程序。使用单位须提前三天向教室管理科书面申请(注明借用单位、借用理由、借用天数及借用保证等)。在无教学安排和学生活动使用的前提下,经同意并签订借用协议后,方可借用。

为了保证晚自习下课后的学习要求,十三号教学楼一楼的教室延长到12点熄灯。

(三)卫生保洁

教学楼的公共卫生和教室卫生,每天中午11点到2点和下午5点以后,各打扫一次。后勤服务总公司要在每个教室摆放2-3个纸篓,供学生盛放垃圾,纸篓装满后,由学生或保洁人员将垃圾倒入室外的垃圾筒里。各教学楼管理人员每天下午下课后,对教学楼公共卫生和各教室室内卫生检查一次,教室管理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学楼公共卫生和所有教室卫生普遍检查一次,总公司每周检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用后勤工作通报的形式通报出去,表扬好的,批评差的,提出要求,以保证整个教学楼和所有教室的干净整洁。

(四)水电供应

本着科学、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教学楼教室的水电供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供水供电和停水停电。

(五)教室桌凳管理

严格借用程序。教室桌凳非学生使用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使用部门必须要先向教室管理科申请,申请必须经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借用理由、时间、数量及保洁承诺。凭审批手续教室的桌凳方可借出教室,否则,楼管人员有权阻止借出。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教室管理责任追究。教室管理科要严格管理,楼管人员要尽职尽责。借用单位要遵守规定,积极配合,要按时如数完好无损的归还所借用的教室和桌凳,并做到教室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教室管理科对借出的桌凳在归还时要当面逐一进行核验,发现有损坏和丢失,及时要求借用单位进行维修并归还丢失的桌凳,不能维修或归还的,后勤管理处核价后由借用单位赔偿。

凡不经审批擅自使用教室和乱用教室桌凳的要追究使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凡因管理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无审批或手续不全,占用教室影响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直接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一个学期有两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对楼管人员坚决予以辞退,同时追究教室管理科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扣除其一年的领导责任津贴。

教室管理科要加强教学楼的管理,保证教学偻的卫生清洁和安全。安全问题按学校保卫处的要求落实。卫生保洁要做到严格检查,确保干净清洁,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桌凳丢失和卫生出现脏乱差的要追究教室管理科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若一个学期发生三次桌凳丢失或卫生检查中三次受到批评,要令其教室管理科负责人辞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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